查看PDF原文"/>
首页好灵数据 资料我的资料 自选我的自选股 邀请我的邀请奖励 API 我的API 财务财务中心
帮助关于
  • 公司新闻
  • 个股新闻
  • 行业新闻
  • 公司公告
  • 最新公告
  • 年度报告
  • 股权信息
  • 股本结构
  • 十大股东
  • 十大流通股东
  • 基金持股
  • 高管增减持
  • 股东人数
  • 限售解禁
  • 股票交易
  • 成交明细
  • 分价表
  • 大单统计
  • 大宗交易
  • 龙虎榜数据
  • 融资融券
  • 公司运作
  • 股东大会
  • 收入构成
  • 重大事项
  • 分红送配
  • 增发一览
  • 内部交易
  • IR活动记录
  • 财务数据
  • 业绩预告
  • 主要指标
  • 利润表
  • 资产负债表
  • 现金流量表
  • 所有者权益变动
  • 雪球选股器
15343201275
15343201275
发布于2020-12-31 16:15:10

600399:ST抚钢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04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 抚钢 编号:临 2020-049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涉案金额:原告起诉金额 6,624.44 万元,判决公司赔偿金额993.97 万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原告和公司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一、诉讼概况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 322 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 322 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金额 993.97 万元。二、诉讼的基本情况原告:322名自然人被告:公司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公司赔偿因证券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合计6,624.44万元。2、判令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22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临2018-010)。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 24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三、法院审理情况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法院已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现已审理终结。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公司在发布 2010 年至 2016 年年度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连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即通过虚增存货、减少生产成本、将部分虚增存货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资本化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公司的前述行为属于诱多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投资人以其投资公司遭受损失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应当适用《若干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等相关法律予以认定。公司于2011年4月14日发布的2010年度报告,是首次实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故本案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应确定为 2011 年 4月 14 日。综合原吿的诉讼请求及公司的答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1.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揭示日应当如何确定;2.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基准日和基准价应当如何确定;3.公司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一)、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揭示日应确定为 2018 年 1 月31 日虚假陈述揭示日的认定,是在虚假陈述行为被确认后,为认定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人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往前追溯的一个时点。所述揭示日包括揭露日和更正日。根据《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二、三款的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虚假陈述更正日,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监会指定披露证券市场信息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并按规定履行停牌手续之日。认定虚假陈述揭示日时,应考虑披露内容的相关性、充分性、披露主体的权威性和披露时间的首次性。由于揭示日的意义在于向证券市场充分释放警示信号,提醒投资者重新判断股票价值,因此,在确定揭示日时,应着重考察披露行为是否与虚假陈述行为相对应,以及能否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对投资者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等因素。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连续发布《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关于 201……[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转载自: 600399股吧 http://600399.h0.cn
6072 阅读 0 评论 · 0
转发 收藏

全部评论(0

*ST抚钢分时图
同行业相关最新帖子
名称 最新 涨跌 换手 十日
招商银行 52.05 1.56% 0.2 39.50
歌华有线 7.81 -0.38% 0.3 8.97
万东医疗 22.62 -0.31% 0.5 11.29
新农开发 7.79 -0.51% 1.2 5.63
人民同泰 5.96 -0.50% 0.2 6.68
南华生物 16.59 -0.36% 0.2 8.90
名称 最新 涨跌 换手 十日
0.00 0.00% 0.00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ST抚钢

股票代码:sh600399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特种钢

所属地区:辽宁

公司全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shun Special Steel Co.,LTD.

公司简介:ST抚钢公司是东北特钢集团旗下最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是中国不可替代的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使用特殊钢材料的生产研发基地。公司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合金结构钢、工模具钢、不锈钢和高温合金。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汽...

注册资本:19.7亿

法人代表:孙立国

总  经 理:孙立国

董      秘:祁勇

公司网址:www.fs-ss.com

电子信箱:fstg@fs-ss.com

Copyright © ST抚钢股票 600399股吧股票 ST抚钢股票 网站地图 备案号:沪ICP备15043930号-1